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追讨 追讨债务人死亡后债务


当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往往会陷入焦虑,担心“人走债黄”,辛苦借出的钱无法收回。但实际上,法律为债权人提供了明确的追讨路径——债务人的债务不会随其死亡消失,可通过其遗产或继承人实现追偿。不过,追讨过程需要遵循特定步骤,明确遗产范围、继承人责任等关键信息,才能高效维护自身权益。
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追讨
1、遗产清偿
若债务人留有遗产,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债务可不负清偿责任。债权人可向遗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由其从遗产中清偿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
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经营),债权人可向生存配偶主张连带责任。
3、担保责任
一般保证:需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仲裁,且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时,方可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连带保证: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后可向继承人追偿。
4、诉讼途径
债权人需及时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或担保人。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若胜诉,可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遗产或继承人财产。
5、注意事项
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超出部分无需承担。
若无遗产或担保,且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可能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职责):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
“...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遗产清偿顺序):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清偿顺序通常为:遗产管理费>必要丧葬费>税款>普通债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的税款和债务清偿):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