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了子女要还债吗 债务人死了债务谁承担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9-05
在生活中,“父债子偿”的说法似乎深入人心,当债务人去世后,人们往往会下意识地认为其子女理应承担债务。但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呢?我国法律有着明确规定,子女并非天然承接父母债务的主体,债务清偿主要与遗产继承紧密相关。
债务人死了子女要还债吗
一、法律基本原则
限定继承原则
子女作为继承人,仅需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超出部分无强制偿还义务。例如继承50万遗产对应80万债务时,仅需以50万为限清偿。
放弃继承的豁免
若子女书面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任何债务清偿责任。但需注意放弃继承需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
二、特殊情形处理
共同债务或担保责任
若子女为债务共同借款人、担保人或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经营、购房等),即使未继承遗产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非法债务排除
赌债、毒债等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子女无需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第一款: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第二款: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关于遗产管理人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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