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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包括哪些科目 债务纠纷如何向法院举证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5-22

  债权类科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补贴款、应收利息、长期债权投资及预付账款。债务类科目: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预收账款、应付利息。

债权债务包括哪些科目 债务纠纷如何向法院举证

  债务纠纷如何向法院举证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9、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以上证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对方借钱不还起诉需哪些证据

  当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我们都想着和平解决,不行的话就起诉到法院,但是你起诉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不是你想起诉就能起诉的,而且你要有以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二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三条 企业的资产应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企业,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六条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企业会计制度》第十七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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