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离婚时,财产分割往往是最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一套房子、一笔存款,甚至是知识产权收益,该如何分配才算公平?我国法律为离婚财产分割制定了明确原则,既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也兼顾特殊情况。了解这些原则,能帮助你在处理离婚财产问题时更加清晰、从容。
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一、基本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分割权,无论收入高低或对家庭贡献大小,原则上应均等分配。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法院在分割时会优先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例如抚养子女一方可能获得更多财产。
女方因可能承担更多家庭义务或面临经济弱势,也可能适当多分。
有利生产和方便生活原则
生产资料(如公司股权)倾向于分配给能更好发挥其效用的一方,生活资料(如房产)则根据实际居住需求分配。
例如,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均分,但实际居住权可能结合经济能力判定。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若一方存在重婚、家暴、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主张多分财产或请求损害赔偿。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双方可通过协商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法院通常认可合法有效的书面约定。
二、补充原则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分割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例如违法所得需依法处理。
债务区分原则
共同债务(如家庭日常开支)由双方共同承担,个人债务(超出家庭生活需要的借款)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但需举证用途。
实务操作要点
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后工资、投资收益、未明确指定给一方的继承或赠与财产等。
特殊财产处理:
婚前财产(如房产)若未与婚后收入混同,仍归个人所有。
知识产权的婚后收益(如稿费)属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4.《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