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在离婚诉讼中有何作用 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


在离婚诉讼中,调解往往是许多人既熟悉又陌生的环节。有人觉得调解是在浪费时间,也有人认为它能有效化解矛盾。那么,调解在离婚诉讼里究竟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其实,调解不仅是法定必经程序,还能在多个方面为当事人带来积极影响。
调解在离婚诉讼中有何作用
缓解矛盾,达成协议:调解有助于避免矛盾激化,顺利达成离婚协议。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冷静的环境中沟通,提出妥善解决办法,达成离婚协议,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
保护子女权益:调解有利于把子女身心创伤降到最低。父母的离婚会给子女带来生活上的不便和精神上的痛苦,调解过程中可以更好地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减少对未成年子女的负面影响。
提高执行效率: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一般会自觉履行协议内容,减少了执行难度。因为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已经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执行起来更为顺利。
促进家庭和谐: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节省司法资源:调解可以节省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可以依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避免进入复杂的诉讼程序,减轻法院的办案压力,同时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45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