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证明对方有过错 法律对"过错"的认定标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5-21
在离婚纠纷中,证明对方存在过错是主张损害赔偿、争取财产倾斜的关键。我国《民法典》对离婚过错有明确界定,但实际举证需结合具体情形收集合法有效证据。以下从法律标准、取证方法、司法规则等方面,系统解析如何证明对方有过错。
离婚时如何证明对方有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离婚过错需满足法定重大过错情形,具体包括:
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重婚:法律重婚(重复登记结婚)或事实重婚(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如共同生育子女、举办婚礼)。
与他人同居:持续稳定共同生活(通常指连续3个月以上在固定住所共同居住),且不以夫妻名义公开。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殴打、限制自由)、精神暴力(长期辱骂、恐吓)。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长期虐待子女、拒绝履行扶养义务。
其他重大过错:如长期出轨、赌博吸毒、恶意转移财产等。
关键提示:普通出轨、偶发冲突不属法定过错,需达到“持续性、严重性”标准才可能被法院认定。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6条: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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