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本票与支票的概念是什么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汇票,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支票存款业务,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见票即付的票据。
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有哪些
它们主要存在三点不同,第一付款人不同,第二付款期限不同,第三票据当事人不同。
一、付款人不同
本票最终由出票人担任付款责任,即本人付款。汇票是委托他人付款,即本人的受托人付款。支票也是委托的他人付款,但只能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承担付款责任。
二、付款期限不同
在一般情况下,汇票的付款期限是从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支票的付款期限是10天,本票的付款期限是2个月。
三、当事人不同
汇票和支票都有三个基本的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汇票付款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工商企业,支票的付款人只能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本票只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和收款人,因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
汇票追索权期限是多久
汇票追索权期限为六个月。持票人的追索权,从不付款之日起六个月之内。持票人的再追索权,从被起诉之日起三个月之内。所以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为从出票日起的六个月,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追索权,为从被拒绝付款当天起的六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为自出票之日起三个月解除或被起诉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
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