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当前位置: 文书网 > 案例库 > 破产信息 > 正文阅览
复制全文
下载
分享
字号
背景
淮安顶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淮安地利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与淮安市淮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文号:
(2020)苏0826民申19号
受理法院: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20-12-22
案例内容

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826民申19号

再审申请人:淮安顶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住所地淮安市清江浦区万达中心写字楼5层江苏群汇知缘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桂前,该所主任。

再审申请人:淮安地利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住所地淮安市清江浦区万达中心写字楼5层江苏群汇知缘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朱桂前,该所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炜、杜大鹏,江苏群汇知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淮安市淮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怡丰苑小区商业楼(14、15号楼)104室。

法定代表人:干建标,该公司总经理。

展开全部
任选一种方式可查看全文
微信支付
支付4.00
积分支付
10000
确认兑换
复制全文成功
使用微信扫码分享
分享给朋友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