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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沙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胡雅惠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文号:
(2019)湘执复40号
受理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
1970-01-01
发布日期:
2019-03-31
案例内容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湘执复40号

复议申请人(异议人):湖南金沙新能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负责人: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

委托代理人童言,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考,湖南人和人(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执行人胡雅惠,女,汉族,1964年5月26日生。

委托代理人刘仕荣,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尹生林,男,1966年3月24日生。

被执行人湖南金沙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生林,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钟林敬,女,1971年11月13日生。

被执行人马建存,男,1968年11月16日生。

被执行人曾广兰,男,1965年3月7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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