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民申921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贾殿云,男,1953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鞍山鑫源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原鞍山市鑫源清算服务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道街19号楼四层。
法定代表人:陆庆仁。
再审申请人贾殿云因与被申请人鞍山市玻璃厂(已破产终结)、鞍山鑫源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3民终420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贾殿云申请再审称,请求判令民事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依法改判;认定贾殿云与鞍山市玻璃厂的劳动关系;请求确认贾殿云在两被申请人处享有劳务费等职工债权712071.55元,并依法清偿;认定鞍山市玻璃厂在办理贾殿云退休事宜时存在过错,责令作为破产管理人的鑫源公司最大限度修正,即办理取暖、医保退休、公积金等正常有43年工龄职工应得待遇;本案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支付。理由为:1、鑫源公司为鞍山市玻璃厂破产一案的管理人,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责,贾殿云是鞍山市玻璃厂的职工,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职工的补偿金;但是鑫源公司至今没有进行贾殿云职工债权的确权和清偿工作,未尽到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2、一审起诉时,贾殿云提交了大量证据均可以认定贾殿云与鞍山市玻璃厂的劳动关系,提交了大量证据证明鑫源公司是鞍山市玻璃厂破产管理人。应依法履行管理人的各项职责。贾殿云多次与鑫源公司提出关于职工债权确权问题,均以鞍山市玻璃厂无清偿条件为由拒绝确权。我们夫妻两人都得了肿瘤大病,老了病了,借了不少外债,就希望能这件事情能有个确权,结果2018年8月29日立案,2020年8月18日被驳回起诉,两年对于两个肿瘤患者太难了,破产清偿是否顺利执行并不影响职工债权确认。3、鞍山市玻璃厂破产时,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未全面改革完毕,仍可以选择领取的退休金采用并轨与不并轨核算模式上,贾殿云有民事自主权、知情权,而两被申请人剥夺了这一权利,给贾殿云在医疗、养老等切身相关的民生问题带来巨大损失,希望给予补救措施。4、下岗未失业的贾殿云的人事档案曾被鞍山市玻璃厂调至市就业中心,即曾按照买断工龄的失业人员处理贾殿云的人事档案,而由此产生的后果巨大。贾殿云属于高温环境工作特殊工种,应于2008年1月1日正式退休,距鞍山市玻璃厂破产时不足5年符合先行内部退养至正式退休年纪再办理事宜或提前退休条件,应征询贾殿云的意见处理职工安置问题。当时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工资采用非完全并轨(类似于现事业单位退休)的工资核算方休待遇差距巨大。5、鞍山市玻璃厂的旧址照片可以看到土地被出让,而土地出让金未被纳入破产财产进行清偿,属于破产管理人严重失职。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现已变更为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提请再审。
鑫源公司提交意见称,法院应驳回贾殿云全部再审请求。
(一)贾殿云档案记载出生时间为1953年12月,于2010年3月特殊工种退休,其国企退休职工身份毋庸置疑,鞍山市社会保险局待遇发放处微机中玻璃厂企业退职工信息可查询并确认。
(二)关于贾殿云申请确认并清偿职工债权12071.55元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1、要求确认并支付1995年1月-2007年12月全额生活补助费151362.4元没有政策依据。鞍山市玻璃厂1995年经营就十分艰难,于1996年4月起职工工资全面停发,2000年全面停产,2005年4月19日,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申请破产,2005年4月20日,千山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破产还债。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有权确定本企业情况的工资形式,在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下,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发放生活费。鞍山市玻璃厂当年给贾殿云放假,让其在家待岗,由于企业处于停产、破产状态下,所以企业未发放生活费。
2、关于贾殿云延迟退休而造成的(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经济损失126197.00元没有事实和政策依据。首先,贾殿云在职期间从事特殊工种。根据劳动局有关规定,可在55周岁以后随时办理退休,随时享受退休待遇,因退休费核算参数含有55周岁后实际退休前缴费和工龄,退休费不存在补发问题。根据贾殿云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为1953年12月,可在其55周岁即2008年12月退休,贾殿云实际退休时间为2010年3月,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政策,不存在延迟损失一说。
3、贾殿云要求补缴医疗、工伤等四险内容及支付医保账户损失216141.00元没有政策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四险内容均为企业当期缴纳,当期享受,玻璃厂已被市政府认定为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困难企业,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贾殿云已于2010年3月按法定审批程序退休,按现行政策,其可以享受鞍山市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4、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2000元可到社区申请领取。
5、贾殿云要求支付代为企业垫付的养老保险12325元数据有误。养老保险包括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其中9569.68元为贾殿云替企业垫付(特殊企业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申报单可见)。因政府安置资金至今没有到位,待资金到位后予以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