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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鲁16破24-1号
2020年9月18日,本院根据山东滨州柔性石墨密封件厂清算组申请裁定受理山东滨州柔性石墨密封件厂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山东滨州柔性石墨密封件厂债权额为4789247.23元,资产价值为2997619.58元。本院认为,山东滨州柔性石墨密封件厂明显缺乏偿债能力,且不存在重整、和解的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裁定宣告山东滨州柔性石墨密封件厂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