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会议纪要

  锡社保会纪〔2016〕4号

  2016年4月20日,市社保中心召开了一季度工作会议。会议由杨××同志主持,中心领导和各部门、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一季度主要工作,研究部署了二季度的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一季度以来,中心各部门、办事处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狠抓落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除社保扩面以外各项主要目标任务按时序推进。

  1、市区全民参保登记入户核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已完成入户核查635075人,完成核查率98.64%,其中,本地户籍已完成入户核查224159人,外地户籍已完成入户核查410916人,入户核查动员参保接续人数达57777人;梳理两次分配的数据,确定分配方案,确保本地户籍采集率100%;协同12333平台,对252个社区15270人的信息采集情况进行复验,各区对17480人自行抽查,市级层面抽查数据综合合格率为93.99%。

  2、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稳步推进。完成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工作;启动2015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工作;会同市财政、局行政共同商定工伤费率调整方案,进行工伤类别的梳理、核对、确认;做好工伤基金审计结果的追偿工作,共催缴工伤基金185万元;完成儿童统筹医疗费、离休人员统筹医疗费、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年度征收工作;启动上半年1756名离休干部医疗费征收工作;完成居民医疗财政补助数据统计工作,涉及补助人数102.84万人,金额37363万元。

  3、医保管理水平有效提高。完成了2015年度医疗机构年终决算的数据准备工作;开展“阳光医保”工程,完成了药品库库结构的改造需求;启动医疗保险“经办树”梳理和单位诚信档案管理工作;研究落实医疗保险特殊业务(抗激素治疗)的下放方案,完成了医疗个人账户拓展的业务需求;启动“为民办实事”大市一卡通工作;探讨完善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工作流程,推动工伤保险辅助器具管理办法和目录正式出台,确定辅助器具定点方案。

  4、医保监控持续加强。完成新增69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培训和被举报药店的复核工作;完成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修改,细化管理和违规处理等条款内容,同时对医疗“四合理”行为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基本理顺了医保两定点资格审批事项取消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条件和应履行的手续等事项;完成零售药店节日专项检查和2015年四季度病历专项检查,累计扣款1281万元;完成四类五项数据质量和分解住院共7期通报;医保监督手段充分有效利用,医疗费用的增幅从前三年的20.9%控制到2015年度的8.73%。

  5、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畅通无阻。做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一季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人数3496人,转移基金8308万元;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数2802人,转移基金327万元;做好外地参保职工转入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年限核定工作,核定工作年限52人次;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183人,接收补助资金277.86万元。

  6、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完成《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养老和医疗两项国家标准的送审工作;根据试点验收专家意见组织落实整改,初步完成服务保障标准的补充完善工作,完成103项标准的文本规范工作,建立中心标准化信息管理台账;组织《社会保险术语》、《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等新发布社会保险标准的学习宣传,协调各专业组开展中心标准术语规范和制(修)订工作。

  7、作风建设成效明显。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对中心各办事窗口、服务大厅以及各部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服务水平以及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查摆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促进作风有较大改进,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8、养老各项待遇保障有力。成立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蓄势待发;完成了2015年度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的归集工作;完成了春节前各项养老待遇的提前发放;完成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区级财政承担部分)收缴数据核实,并移交市财政部门;完成了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发放、计生委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完成了因公、因战残疾军人护理费的调整。

  9、干部队伍增添有生力量。配合局组织人事处做好人员调整过程中的保障工作,配备中层副职7名,主任科员3人;积极做好中心优秀年轻干部的报名推荐工作,12名优秀年轻干部列入局重点培养对象;根据工作需要从各城区引进人才3名,为各部门配备编外人员5名;做好2016年公务员招录报名审核工作;对中心165名在编公务员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建立了准确、完整的干部信息数据库。

  10、内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总结2015年度工作,确定今年全年工作要点;制定中心2016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编制并印发2016年廉政教育计划;完成2015年部门经费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告;配合审计署完成对工伤保险基金审计工作;做好工伤生育单险种补缴和工伤职业病补缴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中心2016年度“网上业务经办”项目调研和计划制订工作,进行“一窗式”经办模式调研;完成中心2015年度社保经办管理十佳成果网上评选;完成公车改革及驾驶员的分流工作。

  一季度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社保扩面工作受宏观形势影响持续低位运行,社保净增缴费人数呈现负增长,扩面形势严峻;二是社保基金收入增幅放缓,同比增长仅1.41%,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潜在风险加速显现;三是社保经办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与经办力量不足的矛盾越发突出。

  会议要求,二季度工作要围绕目标,攻坚克难,全面抓推进,确保双过半。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制定全民参保登记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统计分析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动态数据库;制定全民参保登记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总结;开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利用登记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研判工作进展动态和未来发展趋势,促进社保扩面、断保人员续保等重点工作。

  2、全面开展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工作。明确业务操作规范,继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制定核定抽查方案,逐步开展监督抽查;梳理年底参保年初断保单位,移送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分析单位参保下降原因;突出社保征缴重点,社保扩面与断保人员续保齐抓,缴费基数核定和清欠工作并举,全力稳定社保基金增长局面。

  3、做好养老待遇的调整发放工作。做好2016年度企业、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启动2016年度女职工岗位申报工作,加强女职工退休年龄审核管理;做好2016年度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做好2015年度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2016年度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工作。

  4、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做好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交接和试点期间个人缴费的核对扫尾工作;熟练掌握省操作系统,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做好业务操作系统上线运行的基础工作;按进度要求,做好参保登记、人员信息采集的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培训,并开展采集业务工作,开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进程。

  5、继续推进“阳光医保”工程。梳理医疗保险“经办树”,修订医保三目录,不断创新优化医保管理机制;跟踪“四类五项”基础数据上传质量情况,控制上传基准准确率,确保所有住院医疗机构达到上传率超过90%,准确率超过90%;推进诊疗库和药品库的建设和梳理,争取在二季度末确定库结构,完成诊疗项目和药品库的对照工作;健全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常态化监管机制,打造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医保诚信管理体系,确保医保基金良性运行。

  6、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效能。完成2015年度医疗机构考核结算工作,完善2016年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组织会商大市一卡通工作要点和目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确定项目进度、预期目标和完成时限;医保费用结算要发挥数据分析作用,强化费用结算的管理功能;调研医疗保险特殊业务深化完善方案,主要内容是抗激素治疗的下放,同时考虑门诊特殊病和门诊慢性病登记业务的下放。

  7、加强医保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定合理的监控规则,加大信息分析监控力度,发挥医保监控平台实效;开展门诊统筹和民营医院专项监督,继续开展病历专项检查;推进药店GSP管理系统与监控衔接工作,将GSP系统进销存数据纳入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拟定医保监督管理操作办法,组织医疗机构和相关专家讨论并出台医保智能监控规则,逐步向医疗机构部署医院端和医生端智能监控软件。

  8、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经办培训活动,营造社保经办技能“传、帮、带”的良好范围,着力培养复合型经办能手;拓宽社保经办管理人才引进渠道,大力引进成熟性人才,激发队伍生机活力。

  9、提升内部管理科学化水平。开展“5.10”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组织开展五一、端午期间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根据经办事项不同,设置分值权重,逐步建立科学实用的综合目标考评办法体系和个人绩效考评体系,并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10、继续深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标委的具体要求,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养老和医疗两项国家标准制定的后续工作;开展中心标准体系的补充完善和制(修)订工作,形成更合理健全的各类中心标准;开展社保“一窗式”经办模式调研,探索建立相应的综合窗口经办服务新模式;做好经办大厅自助服务区的环境改善与标准化改造工作,方便群众自助查询和办理社保业务。

  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6日

  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6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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