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情况下如何进行转让 房东在租赁期间转让房屋所有权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7-30
在房屋出租期间,“转让”一词可能涉及两种不同情况:一种是房东把房子卖给别人(转让所有权),另一种是租客把房屋转租给他人(转让租赁权)。这两种转让的法律要求和操作流程大不相同,若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纠纷。
房屋出租情况下如何进行转让
房屋出租情况下进行转让需遵循以下流程:
1、转让条件
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若原租赁合同允许转让,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人并获得其同意。
2、转让流程
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转让方与受让方需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租金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状况等权利义务。
3、如实告知房屋状况
转让方需向受让方说明房屋质量、物业费用等情况。
4、办理交接手续
包括钥匙、水电燃气等费用结算,并通知出租人变更承租人。
5、备案登记
双方应在15日内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主体变更登记。
6、注意事项
若原合同明确禁止转让,则无法进行转让。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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