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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的租赁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签订的租赁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8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受到的利益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不符合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一致,有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要求的法定形式。

签订的租赁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是什么 签订的租赁合同不成立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1)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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