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西安公租房的条件


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或家庭。其中:1、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4176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828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480元/人月;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等等。
西安公租房资格申请时间安排
1、申请:用人单位作为受理单位,负责接收申请人相关材料。
2、受理:受理单位于4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公示和上报。
3、初审:初审单位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信息录入和上报。
4、复审:复审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工作后将复审意见逐级返还申请人。
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审核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后将相关信息上报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联审。
接到反馈的联审信息后,区住房保障部门8个工作日内结合联审结果信息,对初审意见、本级公示有异议或联审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调查落实。经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初审单位;经复审符合条件的,填写复审意见并逐级返还申请人。
5。异议处置: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或曲江管理委员会申请复核。市住房保障部门或曲江管理委员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