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提供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的原件,背面需要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的签名。同时提供住院总花费清单、门诊病历和出院小结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因工轻伤证明、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有时限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结束后的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如果需要继续治疗,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拨付工伤医疗费用时,拨付对象是单位,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将拨付给单位。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是什么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人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的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