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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怀孕期间请假工资如何计算 员工怀孕请假工资怎么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09

  女职工怀孕期间请假的工资应当是按照正常的工资待遇来进行计算。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如果是产前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职工怀孕期间请假工资如何计算 员工怀孕请假工资怎么算

  女员工的产假规定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按本规定享受的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本人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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