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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08

  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经济补偿金,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解除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吗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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