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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纠纷归哪管 房地产合同纠纷是哪个部门负责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1-23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只存在约定的有效履行期限,不存在诉讼时效。

房地产合同纠纷归哪管 房地产合同纠纷是哪个部门负责

  引起房屋买卖纠纷的原因

  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开发商或者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以及二手房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

  2、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没有参照标准,不够完成和规范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手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姓名、住所,二手房价款,履行期限、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如何解决争议,合同生效、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条款,合同附件等等内容。

  3、委托合同签订的不够完整规范。

  4、房屋合同的补充协议效力不明确。房屋买卖过程中尤其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合同签订后有一方反悔,双方对是否解约没有签订一个完成的书面协议。这样发生纠纷之后,双方如何解约以及判定哪一方承担责任比较难以确定。这时候只能靠中介人员的证言进行判定,但是中介人员是否愿意作证就是一个问题,更何况其很难保持中立状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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