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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保证合同有哪些内容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1-24

  两者的合同内容不一样。保证合同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明确的相互权利义务,要是债权人不履行债权的话,保证人就需要为其承担其连带责任。而担保合同为了促使债务人能够承担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得到实现,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又或者加上一个第三者,签订能够保障债权人的债权的协议。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保证合同有哪些内容

  保证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所谓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二)保证合同作为担保合同的一种,相对于主合来说,属于从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2、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3、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三)保证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7、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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