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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哪里不一样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19

  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即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2、签订的身份不同: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3、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签的。

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哪里不一样

  4、内容不同: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

  5、目的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5、适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协议的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等,而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含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按有关规定就业。

  第三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专门人才,各级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

  第四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指导毕业生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其他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去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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