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劳动法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19
试用期可以延长,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行。试用期过后,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没有单方决定延长试用期的权利,只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试用期内未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单位若再以未通过考评为由要求延长试用期,或行使试用期中的任意解除合同权便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对试用期的限制规定
(1)如果该劳动合同是短期的,例如劳动合同期限本身不超过3个月,那么该劳动合同不能够约定试用期。
(2)如果该劳动合同是以工作任务完成进展为期限的,那么该劳动合同不能够约定试用期。
(3)如果该劳动合同对象是非全日制用工的,例如兼职等,那么该劳动合同也不能够约定试用期。
(4)如果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试用期,即单独设定了试用期,那么此试用期是无效的,这个试用期限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
(5)同一个公司只能对同一个员工约定一次试用期。关于试用期的工资,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但是不能够低于这个公司同样岗位的最低一档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能够低于双方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6)所以公司到底能否延长一个员工的试用期呢,答案是肯定的,当然也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针对滥用试用期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劳动合同法还专门明确了试用期限、试用次数、试用期工资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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