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社会法 > 劳动合同 >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区别 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区别 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1-29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的主要区别为:1、代销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2、代销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3、代销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经销合同和代理合同区别 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什么是经销合同

  经销合同是指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的经销方式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在实际业务中一般只在经销协议中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一般交易条件,以后每批货的交付要依据经销协议订立具体的买卖合同,明确价格、数量、交货期甚至支付方式等具体交易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