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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具备签订劳动合同资格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订劳动合同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0

  分公司具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资格具体视情况而定。如果总公司赋予分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力,则其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如没有赋予相关权力,则不能订立劳动合同。且分公司有独立人格的,可以以其个人名义订立,没有独立人格的,只能以总公司名义订立。

分公司具备签订劳动合同资格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订劳动合同吗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有什么要求

  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是劳动合同关系的主体。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只有这样的用人单位才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劳动者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最重要的就是达到法定的就业年龄,必须是年满16周岁,国家严禁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以及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招用童工,也就是说劳动者必须是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人。

  分公司有哪些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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