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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公告回执公证谁写的? 仲裁公告回执公证谁写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19

  经济仲裁公告回执公证是仲裁申请人写的。申请人在收到仲裁庭通知时,应该给仲裁庭写送达回证,即回执单,表示已经收到仲裁庭通知。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应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代表收到了这份裁决书。

经济仲裁公告回执公证谁写的? 仲裁公告回执公证谁写

  经济仲裁结果公开吗

  经济仲裁结果公不公开具体看实际情况而定,可公开可不公开。法律规定,仲裁的开庭审理原则的同时,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经济仲裁的原则有哪些

  1、自愿仲裁的原则:主要指当事人是申请仲裁还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选择。经济合同仲裁不是经济审判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愿,裁审自择。

  2、分级管理、一次裁决原则:经济合同仲裁分为县级、地市级、省、区级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的仲裁委员会四级。

  3、着重调解原则: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据此,调解是经济合同仲裁的必经程序,是我国仲裁制度的一个特点。仲裁机关受理案件后,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首先要促使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不成时,由仲裁机关及时作出裁决。

  4、仲裁人员依法回避原则:仲裁庭认为本案不适宜或当事人发现仲裁成员有可能影响公正仲裁时,应退出对该案的仲裁。

  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仲裁机关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不论以调解方式还是以仲裁裁决方式解决,都必须全面客观地进行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当事人双方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无论单位大小、级别高低,都能平等地行使权利,使其合法权益受法律的保护,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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