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义务的转让应当征得谁的同意 合同转让生效及权利义务变更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1-28
合同转让会涉及到原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和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尽管合同转让是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是合同转让必然涉及原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合同义务的转让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合同权利的转让应通知原合同债务人。
合同转让生效及权利义务变更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通知的建议形式为邮寄并保留签收记录。
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建议一定要形成书面协议,最好是三方协议,对抵消情况作出明确说明。
3、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建议应得到债权人明确的书面同意。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往往涉及多方义务,建议一定以书面形式落实协议,做到通知留证,以免后续产生纠纷。
合同转让生效前提
1、权利义务转让的前提是经过原合同主体同意;
2、权利义务转让的内容和原合同约定内容一致;
3、如果部分转让,需要明确约定转让的范围,且三方或多方签字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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