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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约定有效吗 约定违约责任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19

  双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约定有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但是是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双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约定有效吗 约定违约责任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只要劳动合同当中关于违约金的相关条款完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的规定,劳动者就有义务遵守。特别是员工在违反公司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某些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在进入公司之后,公司都会和这些人签订保密协议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规定,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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