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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款 劳动合同应该具备什么基本条款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19

  劳动合同具备的基本条款有:1、工作内容和地点。2、单位的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员工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5、劳动报酬。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7、劳动合同期限。8、社保。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基本条款 劳动合同应该具备什么基本条款

  签订劳动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1、有效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违约条款

  包括服务期以及保密事项等约定。

  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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