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后能再去法院吗 经济仲裁后可不可以再去法院


对经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无仲裁协议的;
2、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另一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案件时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经济仲裁适用领域有哪些
经济仲裁适用领域有涉外经济仲裁和国内经济仲裁。国内经济仲裁主要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涉外仲裁主要处理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
经济仲裁的收费标准为多少
1、仲裁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1)争议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二十元
(2)争议金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收取五百元加收超过十万元部分的4‰
(3)争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收取二千一百元加收超过五十万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过一万元争议金额一般以申诉人请求的数额为准,其请求数额与实际数额如有出入,以实际数额为准案件处理费按实际开支收取
2、鉴证费按下列标准收取,由当事人双方各负担一半。
(1)购销、订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收取价款或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二
(2)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科技协作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收取价款或酬金的1‰上述各类经济合同鉴证费最高收取三千元,最低收取二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六十五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