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劳动合同多加事项成不成立 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0
公司的劳动合同多加事项是否成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合同是无效的: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2、一方使用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四)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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