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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几次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从第几次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19

  签订三次合同之后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几次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从第几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国法律上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的相关权益,避免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利益受到损害,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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