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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合同纠纷案件第一次开庭没去还要第二次开庭吗 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是属于什么案件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1-29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合同纠纷第一次开庭没判也没协商,是还会开第二次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下一次开庭时间要听从法院安排。

建设合同纠纷案件第一次开庭没去还要第二次开庭吗 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是属于什么案件

  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是属于什么案件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当事人因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问题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为“加工行为地”,所以进一步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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