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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辞退福利有什么? 劳动者被辞退福利有哪些?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21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而且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单位单方面辞退员工,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者被辞退福利有什么? 劳动者被辞退福利有哪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要注意什么

  1、员工有无严重过错行为导致公司利益严重受损。

  2、辞退无过错的员工应提前通知并支付补偿。

  3、因公司原因如破产或经济性裁员等辞退员工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4、注意辞退员工有无法定的不得辞退的情形,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等。

  员工被辞退工资是当时就结清吗

  辞退员工不是马上结工资的,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事前会进行一定的结算,比如说通过公司内部的财务部门,工作到哪天,工资应该支付到哪天。而且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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