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减免吗 “无力偿还”不能自动减免


当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时,很多人会希望通过债务减免来缓解压力,但债务减免并非自动发生,也不是债务人单方面能决定的。我国法律遵循“欠债还钱”的基本原则,仅因经济困难不能直接免除还款责任。不过,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与债权人协商或借助法律程序,债务确实有可能获得部分甚至全部减免。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可以减免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不能直接减免债务。但可通过以下方式协商解决:
1、协商减免利息
若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减免利息条款且符合法律规定,可尝试申请。债权人需综合评估债务人经济状况及还款意愿,恶意逃避还款则难以获支持。
2、特殊情形可免除债务
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以下情形可依法减免或无需偿还:
超过诉讼时效(普通债权3年,最长20年)的债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8岁以下儿童、精神病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用于违法用途(如赌博、吸毒)的借款;
超出法定利率(一年期LPR的4倍,2025年为13.8%)的高利贷部分;
保护弱势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特困人员)的债务。
3、法律处理原则
法院通常依据双方证据及实际情况判定,不会直接免除本金。个人破产试点地区(如深圳、温州)可依法申报破产并减免债务,但需符合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注:为诉讼中调解减免债务提供程序依据)。
第二百三十七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注:为执行阶段达成减免和解提供依据)。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六)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六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4.地方性个人破产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
第九十五条:自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之日起三年,为免除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考察期限。
第九十六条:考察期届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条例向人民法院申请免除其未清偿的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申请和管理人报告,裁定是否免除未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