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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权的分类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2-09

  形成权包括财产法上的形成权、身份法上的形成权以及程序上的形成权。财产法上形成权有追认权、解除权、物权的抛弃权等。身份法上形成权包括婚约撤销权、继承人对继承权的抛弃权、受遗赠人对受遗赠权的抛弃权、遗产分割权等。程序上形成权包括单纯形成权和形成诉权。

形成权的分类

  形成权与请求权有什么区别

  1、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又可以分为债权性请求权和物权性请求权。

  2、形成权指权利人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形成权的主要作用是使权利人可以依其单方意思表示(构成单方法律行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

  基于意思自治原则,本来一种法律关系的变动需要该关系所涉及之各方当事人的共同同意才能发生,但是若一方当事人享有形成权,那么仅凭其一方的意思表示该种法律关系就会发生变动。

  3、民法上的形成权主要包括撤销权、追认权、抵消权、解除权。而催告权本身不是形成权。

  形成权的行使期限为多长时间

  1、行使形成权的限制:

  (1)时间上的限制:个别形成权规定了除斥期间,比如:对限制行为能力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追认权、本人对无权代理人的行为的追认权为1个月;合同撤销权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合同解除权: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间内行使。

  (2)形成权的行使不得附条件和期限,不得撤回。

  (3)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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