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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9-21

  两种债券的发债主体和偿债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可交换债券是由上市公司的股东发行的,而可转换债券是由上市公司本身发行的。两种债券的发债目的也不一样。发行可交换债券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进行股权结构的调整或退出投资,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是为了特定的投资项目。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二条可转债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转让、信息披露、转股、赎回与回售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可转债,是指公司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本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可交换债券与可转换债券的区别

  可转换债券的特点是什么

  1.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2.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3.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特征,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有多久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通常根据自身的偿债计划、偿债能力以及股权扩张的步伐来确定债券的期限。在国际市场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通常较长,一般在5-10年左右。

  然而,在我国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其期限规定为3-5年,发行公司的调整余地相对较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条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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