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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是利好吗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4-23

  股权激励是利好的。上市公司搞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公司员工们拿出自己的全部才智和精力,为公司业绩的增长目标去奋斗。股权激励可以带给员工资产收益,可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但是公司收购股权激励员工必须依法进行,要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决议。

股权激励是利好吗

  股权激励的四种模式是什么

  1.分红权

  分红权是很多成长性企业采用的股权激励模式,他还有一个更让人熟知的名字叫着干股。我们经常有听到别人说,老板给他多少多少干股,指的就是给他多少比例的分红权,他并不享有真正的股权或股份,只是按照协议享受利润分红,分红权是最简单也是最容易操作的一种模式,也是成长型性企业用的最多的一种模式。

  2.增值权

  这种方式适合盈利比较稳定的企业,如果企业要成为行业的领先企业,未来要上市,这时候利润就不能全部分掉,要预留作为未来发展的需要。

  3.实股

  简单来说就是给员工股权股份,但是员工要卖的话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个条件一般指公司业绩条件,如果没有达到条件,就按约定的来处理,比如由公司按原价格回购注销等等。

  4.期权激励

  这个模式大部分适用于上市公司。激励对象有权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权,当公司股票价格高于授予期权所指定的价格时,激励对象可以卖出股票获利,期权在国内有非常多的实践基础,是除了分红外最多使用的工具。

  股权激励的作用

  1、激励作用

  使被激励者拥有企业的部分股份(或股权),用股权这个纽带将被激励者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和所有者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使其能够积极、自觉地按照实现企业既定目标的要求,为了实现企业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努力工作,释放出其人力资本的潜在价值,并最大限度地降低监督成本。

  2、约束作用

  约束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因为被激励者与所有者已经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如果经营者因不努力工作或其它原因导致企业利益受损,比如出现亏损,则经营者会同其他股东一样分担企业的损失;

  (2)通过一些限制条件(比如限制性股票)使被激励者不能随意(或轻意)离职——如果被激励者在合同期满前离职,则会损失一笔不小的既得经济利益。

  3、稳定员工作用

  由于很多股权激励工具都对激励对象利益的兑现附带有服务期的限制,使其不能轻言“去留”。特别是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销售骨干等“关键员工”,股权激励的力度往往比较大,所以股权激励对于稳定“关键员工”的作用也比较明显。

  4、改善员工福利作用

  这对于那些效益状况良好且比较稳定的企业,实施激励面比较宽的股权激励使多数员工通过拥有公司股票(或股权)参与企业利润的分享(比如美国的公司职工持股计划),有十分明显的福利效果,而且这种福利作用还有助于增强企业对员工的凝聚力,利于形成一种以“利益共享”为基础的企业文化。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项,内容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情形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因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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