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后如何调转劳动关系 调到分公司劳动关系归属怎样划分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7-27
调转劳动关系:由分公司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明确约定分别对该员工承担哪些义务:如薪酬绩效、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工伤赔付责任、福利标准等。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应当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分担法律责任。
什么是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对应的概念。当企业业务运营与管理须由总公司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办理,分支机构也称为分公司。分公司虽然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第四十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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