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书网 > 法律知识 > 民商法 > 醉驾 > 机动车驾驶人在北京醉驾到底坐不坐牢,什么情况下醉驾不判刑

机动车驾驶人在北京醉驾到底坐不坐牢,什么情况下醉驾不判刑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7-24

  按照北京地方交通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凡是机动车驾驶人员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一经认定均以危险驾驶证论处,通常情况下是会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如果引发交通事故还会因涉嫌构成交通事故罪受到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坐牢也是在所难免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北京醉驾到底坐不坐牢,什么情况下醉驾不判刑

  什么情况下醉驾不判刑

  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

  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

  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

  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

  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

  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

  醉驾能否判缓刑

       醉驾被判处拘役适用缓刑的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若醉酒驾驶的犯罪分子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的,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下对其使用缓刑,如是否属于自首、是否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认罪态度是否良好等。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应积极向法院陈述辩护为自己争取缓刑的机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免责声明: 本站法律法规内容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及咨询线下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