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时效是否可以中断 劳动争议时效是否可以中断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分为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其中普通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劳动争议时效是可以中断的,一旦发生中断,时效将重新开始计算。例如,当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时,劳动争议时效会中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一)合同解除的前置环节。根据许多国家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必须经过一些必要的步骤:(1)对劳动者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解除警告等;(2)征求工会或相关职工的意见;向主管部门或行政当局报告并获得批准;
(二)签订合同解除的协议或发出合同解除的通知。合同的解除通常需要双方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签署书面协议,一方决定解除合同也需要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三)合同解除的后续步骤。合同当事人在签署解除协议或发出通知后,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下特定步骤:
(1)工会介入。工会有权对合同解除发表意见,合同解除方尤其是企业管理者应认真考虑和对待工会的意见;
(2)争议解决。如果合同解除引发争议,还需要通过调解、仲裁、诉讼或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3)备案。合同的解除还需要由企业向主管部门或行政当局备案。
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效
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是指劳动争议的仲裁期限和诉讼期限。超过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期限的,丧失对劳动争议提起胜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期限定为60天。是指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劳动合同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60日(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期间),其间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履行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