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具劳动解除证明赔偿标准是多少 单位拖延出具离职证明造成损害怎么赔偿


何平律师
四川秦巴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9-19
不出具劳动解除证明的赔偿标准按照劳动者因此受到的工资损失等就业权益的损害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是不出具劳动解除证明,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用途:
1、一般性就业用途:做为录用公司内部审核用材料,证明你目前不在职或已从相关的公司离职。在这里就不太重要。可以证明你目前不在职或者已从其他公司离职的证明,比较多。如参、退保单据等。
2、证据性用途:当被动的与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内,会有解除事由,如个人原因辞职、解雇、合同到期等,此时,就非常重要。与劳动者自身权益有直接关系。并且可能对日后维权有决定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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